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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诉注意事项是什么?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2-22

  摘要:近几年,我国居民的车辆拥有量急剧上升,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非常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提起交通事故诉讼也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那么,交通事故起诉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要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1)谁是原告,有谁来主张权利,这看似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许多当事人把它搞错了。当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应由受害者本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发生死亡事故,应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包括被扶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通事故造成物损的,要求赔偿应由该物所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告谁,谁是被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将车辆所有人(即车主)也做为被告,而不应该只告司机,不告车辆所有人(即车主);发生客伤事故应当将承运人作为被告。

  (3)诉讼请示中赔偿的项目要具体、确定,同时也要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在提起民事诉讼时,请示法院保留诉权,而不应对尚未发生、也不确定的费用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切忌漫天要价,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诉讼请示,这样不仅得不到支持,同时也要相应的诉讼费用。

  (4)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既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交通事故、客伤事故发生在外地,而车辆所有人(即车主)或承运人在本市的,可以向本市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既可以减少诉讼成本,也可避免路途的劳累。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交通事故起诉的条件和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看了之后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了。一般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交通部门协调双方当事人解决,如有需要提起交通事故诉讼的,小编建议最好找律师介入解决,这样能够充分的帮助当事人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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